惠州拟全面放宽落户限制
2025-09-14 0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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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文通)9月12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更好地促进惠州市人口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征集截至10月12日。
征求意见稿重点调整优化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引进人才等入户条件,新增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及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先入户后就业”政策与中央省属驻惠单位干部职工、部队文职人员录聘用入户政策。
其中,持有惠州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惠州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及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准予引进的人才,经迁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申请入户;对非惠州户籍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及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先入户后就业”,无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申请入户。
基于已全面放开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征求意见稿不再单设投资入户和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条款,用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涵盖,同时也取消了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入条款。